今年来,山阳县人社部门深刻领悟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渠道,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提供补助资助,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待遇水平,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确定目标,积极探索。年初,县人社局按照党史学习“建机制,促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省、市指导意见,确定在全县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利用全县召开春训会之际,组织各镇(办)领导和干部座谈,要求每镇(办)推荐1—2个有条件的村(社区)进行评选。经多方论证研究,最后决定将城关街办的西关社区和卜吉河社区确定为今年全县的试点社区。
建全机制,稳步推进。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县人社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研究制定了《山阳县集体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试点工作提供了相关政策依据、制度框架、方法步骤和方向指引。县居保中心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两个试点社区联系,宣传讲解相关政策,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市、县经验,为试点社区提供相关信息和经办服务,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一村一策,民主确定。由于各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补助,建议应由村民委员会自主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集体决策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比例、标准和办法。西关社区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出资9.82万元,对已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491名村民每人给予200元的缴费补助。卜吉河社区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出资5.79万元,对已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579名村民每人补助100元。
以点带面,逐步深化。山阳县经过积极探索,开启了我市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先河,增加了居民账户积累,提高了养老待遇水平,提升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增强了群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识。对于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受到了市人社部门的充分肯定。两个试点社区领导班子都一致表示,以后将根据集体经济收入情况,逐步提升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规模。下一步,该县将充分利用试点成果,不断扩大工作范围,探索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供补助资助渠道,鼓励涉农产业对从事产业的村民进行缴费补助,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刘章吉 刘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