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全面客观真实记录和反映陕西脱贫攻坚工作的伟大历程,近日,省扶贫办、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是脱贫攻坚收官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及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印发的《陕西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收集留存、归档整理、验收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前提下,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协作配合,有序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将记录和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精准扶贫工作的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同时防止重复归档和随意扩大归档范围。要规范整理文件资料,做好组件(卷)、分类、排列、编号等整理工作,防止“拿起来一盒子,翻起来一摊子”问题出现。要推进档案实体管理与档案信息管理相结合,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开发利用,及时利用精准扶贫档案为脱贫攻坚考核评估、普查验收、总结宣传、监督指导提供有效依据和支撑。
《通知》明确,各级扶贫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整理归档本单位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各级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单位产生的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镇村两级负责本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各级档案管理部门会同扶贫部门,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力度。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结合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任务,积极参与协助做好所驻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扶贫、档案部门要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调度检查,确保各单位同步完成本领域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省扶贫办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情况纳入省内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省档案局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纳入档案执法检查范围。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要注重实效,改进作风,不搞“一刀切”,不提脱离实际过高要求,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2020年12月底前按年度完成2019年及以前形成的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形成的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