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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阅读:次 时间:2019.04.23 09:30:31

        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韩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开展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活动,表彰为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为做好我省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组织开展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旨在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讲好脱贫攻坚故事,充分展现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激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尽锐出战、万众一心,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本区域(包括中央单位)脱贫攻坚奖推荐组织工作。


               三、奖项设置


               全国脱贫攻坚奖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组织创新奖五个奖项。


               四、推荐范围


               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脱贫致富和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先进典型,包括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上述单位派出的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表彰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组织创新奖从贫困地区和帮扶单位中产生,表彰在脱贫攻坚中改革创新、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乡(镇)。


               五、推荐条件


               奋进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其中,推荐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所在贫困村应已脱贫。


               贡献奖: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除事迹特别突出外,原则上应参与脱贫攻坚2年以上。推荐贫困县党政机关负责同志所在的县原则上应已摘帽。


               奉献奖: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创新奖: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组织创新奖:省级机关单位处室(脱贫办)侧重于政策创新,县(区)单位主要侧重于模式、方法和工作创新。推荐的贫困县原则上应已脱贫摘帽。


               六、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按行业管理和属地原则进行,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一)组织推荐


                各部门以党组(党委)名义推荐,各市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推荐,中央单位在各市的分支机构由所在市推荐。


              (二)群众推荐


               群众推荐原则上由各县(区、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受理,纳入各市统一推荐。


               群众推荐也可直接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三)名额分配


               我省每个奖项推荐5个,共计25个。按照向扶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的地区倾斜的原则,确定名额分配如下。


               一是省级“八办三组”牵头部门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人,推荐候选组织1个;省级其他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人,候选组织1个。


               二是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365体育亚洲唯一_be七365_体育365投注官网等8个设区市,5个奖项每个推荐不超过2个;西安市、铜川市、韩城市等3市,5个奖项每个推荐不超过1个。


               推荐候选人、候选组织需填写《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申报表》《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并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报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之前,各部门、各市要统筹征求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推荐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推荐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推荐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应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事迹材料中包含政策性创新的,应同时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推荐的所有候选人均需征求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意见。为减轻基层和参评者负担,参评者本人不需提供各类证明文件。


               在报送推荐材料时,请各部门、各市对各奖项候选组织(候选人)进行排序。已获得2016、2017、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的不再推荐。


               七、实施步骤


               评选推荐工作分七个环节进行:


              (一)通知公告(4月中旬)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通知,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推荐(4月20日—4月30日)


               各部门、各市组织推荐, 4月30日前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及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5月1日—5月8日)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市的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进行资格审核。


              (四)推荐审核和社会公示(5月9日—5月17日)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各市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组织提交陕西省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名单,在陕西省扶贫办官网向全社会公示5天。


              (五)实地考察(5月18日—5月23日)


                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媒体记者组成考察团对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先进事迹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规范性等。


              (六)报批审定(5月24日—5月30日)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陕西省全国脱贫攻坚奖拟定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名单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名单。


              (七)上报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5月31日)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名单上报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推荐先进典型对于营造浓厚氛围、引领社会风尚、凝聚精神动力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安排、组织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真正发现和树立一批能够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导向,以脱贫攻坚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坚持向县乡村基层一线倾斜,向脱贫攻坚任务重、难度大的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取得明显脱贫成效的地区倾斜。


              (三)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四)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各部门、各市对推荐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切实把好政治关、品德关、贡献关、廉洁关、监督关,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坚决防止“带病推荐”,宁缺毋滥。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对已授予脱贫攻坚奖称号的人员,如发生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章、证书。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力度,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的过程,作为向身边先进事迹学习的过程,作为宣传脱贫攻坚正能量的过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帅    


               联系电话:029-63917077    


               电子邮箱:sxfpxx7296@126.com


               收件单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件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八楼东


               邮政编码:710006


               监督举报电话:029-12317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7:00前。



        附件下载地址:/uploadfiles/files/2019041816003283.docx



        附件:1.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申报审批表


        2.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申报审批表

        3.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组织)征求部门意见表

        4.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汇总表

        5.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汇总表

        6.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和候选组织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申报审批表

        候选人姓名: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候选人申报审批用表。各市推荐的,需填写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称;省级部门推荐的,需填写省级部门名称。

        二、本表应按规范格式用仿宋小四号字打印填写,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

        三、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格式为××××.××。籍贯和出生地填写××省××市(县)。推荐人选现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如无工作单位,只填写家庭住址。

        四、“推荐参评奖项”一栏需在选项后方框内以打“√”方式注明参评奖项,限选1项。

        五、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时间具体到月份,各时间段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获奖情况填写市级以上奖项。

        六、本表签字盖章栏需相关机构加盖公章、单位负责同志签字。

        七、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和相关必要证明另附。

        八、一式两份,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申报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近期2寸免冠

        蓝底彩色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推荐参评

        奖    项

        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个人

        简历

        获奖

        情况

        主要

        事迹

        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级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电话:

        附件2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申报审批表

        候选组织名称: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候选组织推荐审批用表;

        二、本表应按规范格式用仿宋小四号字打印填写,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

        三、候选组织名称、推荐单位须填写准确并用全称;

        四、各市推荐的,需填写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称;省级部门推荐的,需填写省级部门名称;

        五、主要事迹力求简明扼要,真实生动,字数在1500字以内;

        六、此表上报一式两份,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申报审批表

        候选

        组织名称

        行政类别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处级机构□

        省级机关所属处级机构□

        各市(地、州)所属处级机构□

        县(区、市)□乡(镇)□

        参评奖项

        组织创新奖□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300字内)

        上一级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级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电话:

        附件3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组织)

        征求部门意见表

        公安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卫生健康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统战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各部门、各市统筹征求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

        2.推荐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

        3.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4.推荐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

        5.推荐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应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


        附件4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参评奖项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注:1、推荐候选人依次按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填写。

        2、推荐人选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如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附件5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组织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所在省(部)级单位名称

        所在地市(司局)级单位

        名称

        所在县市(处)级

        单位名称

        所在乡镇(科)级

        单位名称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注:组织所在层级单位如不涉及,可不填。


        附件6



        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和候选组织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一、纸质版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主标题(上空2行,居中,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同志/×××(组织名称)先进事迹材料(居中,3号楷体)


        (中间空1行)


         ×××××××××××(正文,3号仿宋,行距28磅)


        一、××××××(一级标题,3号黑体)


        ×××××××××××(正文,3号仿宋,行距28磅)


        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A4纸正反面打印,页边距:上距3.7厘米,下距3.5厘米,左右各距2.7厘米;页码居中,采用“1”格式,4号宋体)


            二、电子版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至少在原始材料送达前两日,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xfpxx7296@126.com。


        (一)申请表和事迹材料


            将《候选人申报审批表》和《候选组织申报审批表》的前四页(候选人和候选组织主要事迹及之前部分)与3000字事迹材料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每位人选一个文档,保存为Word 97-2003 文档。文件命名为“【申请事迹】推荐单位+参评奖项+推荐人姓名/被推荐单位名称”,如“【申请事迹】西安市+创新奖+张某”。


        (二)推荐人和单位汇总表


        将《候选人汇总表》保存为Word 97-2003 文档。文件命名为“【候选人汇总】推荐单位”,如“【候选人汇总】西安市”。


        将《候选组织汇总表》保存为Word 97-2003 文档。文件命名为“【候选组织汇总】推荐单位”,如“【候选组织汇总】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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