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在线申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调解
近日,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申请人徐某于2018年11月到某民办学校上班,从事教师岗位工作,于2018年12月13日离职。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支付申请人12月份工资并扣留押金500元,并要求徐某支付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2000元。徐某在与被申请人协商无果后,来汉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调解。为简化办案程序,更快更好的化解双方争议,减少双方当事人多次跑路和对簿公堂的诉累。汉阴县仲裁委工作人员引导徐某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申请在线调解,平台管理员在收到徐某的调解申请后,按照调解组织的管辖范围,及时将该案分配至汉阴县城关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城关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管理员通过平台获知相关信息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随即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约定时间地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释明法律政策及耐心地讲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公司放弃违约金索赔,同意支付徐某的工资及退还押金。
该案是我省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试点以来,首例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人社部于今年1月发布了《关于在北京等七省(市)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 我省咸阳、铜川、延安、安康四个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承担“互联网+调解”试点任务,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该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申请及案件处理进展查询服务。目前,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已经在我省四市400余个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广使用。(文\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