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代理人:
按照工作程序,现通知以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人员参加2018年度9月份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鉴定查体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进行,所有参加本次现场查体的申请方代表及被鉴定人必须在下午1点30分前到场完毕。
二、查体地址:陕西省康复医院(原陕西省博爱医院,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2号,石油大学南门向西200米)。
三、所有参加本次查体的人员到场后,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查体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四、参加现场查体的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被鉴定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所有真实有效病历资料(包含影像学资料及其他医学检查资料);
五、对于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进行查体的,本次鉴定终止;
六、提供虚假诊断书或病历、医学检查资料的职工或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查体过程将全程摄像记录);
七、任何单位或工伤职工在本次查体工作结束后,所提交的诊断书或医学检查资料均不得作为本次鉴定依据。
八、对于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有关规定处理。
参加本次查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编号 |
姓名 |
用人单位 |
1 |
2018-15 |
胡蓓蓓 |
榆林人民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2 |
2018-48 |
张会安 |
西安力世达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 |
2018-56 |
王 帅 |
松原市北研采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 |
2018-57 |
侯 斌 |
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
5 |
2018-58 |
马新龙 |
渭南高新区崇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
6 |
2018-59 |
王远魁 |
杨凌区环境卫生服务队 |
7 |
2018-60 |
张润松 |
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 |
8 |
2018-61 |
董柯柯 |
陕西润彩照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
9 |
2018-62 |
邓列强 |
福建华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
10 |
2018-63 |
胡甲菊 |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11 |
2018-64 |
郭佩利 |
陕西祥和万佳实业有限公司 |
12 |
2018-65 |
乔鹏胜 |
陕西玉林集团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
13 |
2018-66 |
王长录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 |
2018-67 |
门 钊 |
西安近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15 |
2018-68 |
陈少华 |
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 |
16 |
2018-69 |
蒲全平 |
浙江雷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7 |
2018-70 |
王克强 |
陕西邮政信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 |
2018-71 |
赵 楠 |
西安真特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19 |
2018-72 |
金芳霞 |
西安市长安区调调面庄 |
20 |
2018-73 |
杨光尧 |
黄陵县仓村金咀沟煤矿 |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