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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省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
        阅读:次 时间:2018.09.17 08:28:05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我省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区人劳局,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为了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1号)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企业工资分配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岗位工资制度企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岗位工资制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以劳动四通八达素为评价基础,按职工劳动贡献(质、数量)确定劳动报酬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即要体现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精神,又要处理好新旧工资制度的关系和各类人员的分配关系,使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劳动贡献挂钩。
            2、坚持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自主分配的原则。政府制订改革的基本思路,调控工资总量,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好内部分配方案,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状况,自主进行内容分配制度改革。
            3、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的原则。
            4、坚持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与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相衔接的原则,使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岗位和高素质人才岗位倾斜。
            5、坚持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原则。要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整体劳动制度改革。
            二、建立科学的岗位劳动评介体系,认真做好定编定员、岗位劳动测评和竞争上岗工作。
            1、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依据企业规模和经营特点,搞好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
            2、各单位在进行岗位评价时要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并完善企业劳动评价办法、评价标准、编写职(岗)位说明书。岗位评价应根据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四大要素和若干子因素,通过测试和评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劳动要素,确定各类岗位的差距,在此基础上,对岗位进行归类、划分排序,并以此作为岗位工资确定的依据。
            3、按照各岗位的基本职责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竞争上岗。
            三、选择岗位工资形式,确定岗位工资单元和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形式:岗位工资有多种形式,一般具体分为岗位等级工资、岗位薪点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等多种形式。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分配形式。
            2、岗位工资单元及标准的设置与确定
            ①选择岗位等级或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企业,一般设置岗位工资单元,年功工资,特殊津补贴、奖金单元等。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选择一个或多个工资单元。
            ②实行岗位工资制企业,要结合基本工资制度改革调整工资收入结构,使职工收入工资化,货币化,透明化。把工资总额中的部分补贴、津贴纳入岗位工资,提高岗位工资的比重。岗位工资单元所占工资总额的比重一般应控制在70%左右。岗位工资标准最高和最低倍数,可根据企业的效益和规模确定在3-5倍以内。
            岗位工资标准可按绝对数,也可以按系数设置,为便于企业执行,省厅拟定了企业岗位工资参考标准(见附件)。供各企业参考。
            ③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水平可高于管理人员;煤矿、金属矿山、井下作业,高温冶炼等艰苦岗位的岗位工资水平要适当提高,以利于调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生产人员的积极性。④实行岗位工资制企业的新录用人员,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由行业和企业确定其工资待遇,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可实行招聘制,工资待遇可不 受岗位工资标准的限制,参考人才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确定。
            企业实行岗位工资的企业,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工资支付形式,如计件工资,浮动工资,承包工资以及营销人员的销售收入提成等办法。
            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经营者个人月工资收入水平超过2500元的,不再执行本企业岗位工资制度,一律纳入我省经营者年薪制试行范围,其收入按年薪制办法计算。
            五、有关问题
            1、实行岗位工资是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并组成专门的班子开展工作。为了指导企业搞好这项工作,一般应由企业主管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本行业的岗位工资实施办法及岗位工资参考标准。各市、行业可选择一至二户企业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岗位工资制,首先应在生产经营正常,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企业中试行。
            2、增量问题(企业工资总额的核增)
            这次岗位工资制度改革企业工资总额核增原则是:凡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改革企业,按月人均50元核增,企业还可将当年工资指导线升级所核增的工资一并用于岗位工资制度改革。
            3、实行岗位工资制企业新老工资制度要平稳过渡;注意处理好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及新参加工作人员和老职工之间的相互关系。
            4、试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将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改革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5、实行岗位工资制企业,职工的加班工资,计时、计件工资,医疗期工资,各种带薪假工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以工资作为取费基数的,均以其岗位工资制中岗位工资单元做为计发基数。
            6、各市、行业劳动部门可在本指导意见的原则范围内,结合本市、行业企业实行情况制定符合本市、行业企业特点的岗位工资实施办法和参考标准。
            7、企业制定岗位工资方案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并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同级劳动部门审批。
            岗位工资的报审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的基本情况,上年未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年人均工资及上年经济效益状况,岗位工资改革前执行的工资制度。选择岗位工资形式,工资单元设置,各单元占的比重,岗位工资系数及标准,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岗位工资改革所需工资总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等。
            附:陕西省企业岗位工资系数表1见表
                陕西省企业岗位工资系数表1见表
          岗位工资等级划分参考
             1、岗位工资等级线:
             后勤服务岗位人员执行1--6岗工资标准。
             辅助生产熟练普通人员执行2--8岗工资标准。
             生产一线和技术人员执行4--14岗工资标准。
             初级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执行6--16岗工资标准。
             中级管理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执行10--18岗工资标准。
             高级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执行14--22岗工资标准。
             企业负责人执行18--25岗工资标准。
             2、班组长、工段长、作业长、实行本班组(工段、作业区)较高岗位工资标准;技师、高级质量及重要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可适当向上延伸2--3岗。
             3、各企业可根据其规模和经济效益等,选择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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