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其他权力类型 |
法定期限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录用公务员工作各环节时限以当次《招考公告》公布的时限周期为准 |
实施机关 |
省公务员局 |
咨询电话 |
029-63915391 |
责任单位 |
考试录用处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63915213 |
办事对象 |
公民 |
办理地点、时间 |
省政府大院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申报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陕西省政府令149号)等的报考范围,以及录用公务员当次《招考公告》的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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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提交符合录用公务员职位设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报考者提交(填写)的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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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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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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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起始阶段责任:制定并发布招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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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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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