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目的是什么?
加强养老保险保险基金管理,防范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发生,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人需要参加省本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
由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经办处按月发放待遇的人员都需要参加领取资格认证。包括:
1、退休(退职)人员;
2、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
3、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离退休人员遗属;
4、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工亡遗属抚恤金的工残人员和工亡人员遗属;
5、领取省级财政补助的两参内退人员。
三、2018年度领取资格认证时间:
从2018年5月1日开始,至2018年8月31日结束。
四、2018年度领取资格认证的主要方式:
2018年省本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在原有的指纹认证、异地协查认证等人工认证方式的基础上,首次启用了人脸识别APP自助认证方式。需参加资格核查的人员可首选手机人脸识别APP软件实现在线自助认证。自助认证未成功的人员可联系原企业,按人工方式进行资格认证。
五、什么是人脸识别APP自助认证?
人脸识别APP自助认证是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根据省本级核查对象居住相对分散的特点,在大数据集中的基础上,通过人脸实时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比对校验,从而实现身份认证的的技术手段。退休人员可以足不出户,下载安装手机APP软件,按提示步骤操作即可完成领取资格认证。
六、人脸识别APP自助认证方法:
核查对象本人或第三人使用智能手机,扫描宣传单封面二维码,下载安装“陕西养老保险”APP软件,按照软件提示注册、登录后,使用 “我要认证”或“替亲友认证”功能,按步骤要求为本人或为亲友完成在线认证。
七、无法使用人脸识别APP自助认证怎么办?
因各种原因无法使用手机人脸识别APP完成自助认证的核查对象,请尽快与原企业联系,采用指纹认证、异地协查认证等人工认证方式完成资格认证。
八、未参加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会有什么影响?
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领取资格核查的人员,省社会保障局将按政策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经核查符合领取资格的,方可恢复正常发放。
九、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并列举了7种骗取养老金的行为:(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十、骗取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四条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律解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按照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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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