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不断加强各类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管理工作
为助推脱贫攻坚,加快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商州区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各类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创业就业扶贫基地的认定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创办人为商州籍人士或创业地在商州且带动商州群众就近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人群;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带动各类人员就业2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30%的,可认定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凡符合365体育亚洲唯一_be七365_体育365投注官网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的创业基地,可申请创业孵化基地。凡热心公益、经营良好、交通便利的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和统筹城乡发展基地、农民工创业园及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优先聘用贫困劳动力就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就业不少于总人数40%的,可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
二是强化各类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的日常管理。不断加强各类就业创业基地的日常管理,实行半年督查、年度考核,把基地参加、组织重大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和半年督查情况纳入补贴发放依据范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适当的增、减分。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享受不同等次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限为三年,每个孵化基地有效期限内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三是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的各项补贴。经认定的商州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符合基地标准的企业根据规模大小、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按照2-3万元幅度从创业孵化补贴中列支。为确保创业孵化基地正常开展孵化工作,可提前预拨部分孵化补贴资金,到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实际结算拨付。对镇办创建的就业脱贫基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经认定为区级就业脱贫基地的,参照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予以补贴。
通过对各类基地的指导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提高了各类基地的正规化、规模化、制度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