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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亚洲唯一_be七365_体育365投注官网人社局网站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阅读:次 时间:2015.03.18 11:25:22

        商政人社发[2015]86号

        365体育亚洲唯一_be七365_体育365投注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365体育亚洲唯一_be七365_体育365投注官网人社局网站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市局网站管理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现根据有关网站安全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管理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市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系统网站管理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建设以及监督指导。
          第四条  网站管理工作具体信息中心负责,局党政办公室协助。办党政公室负责网站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以及网站保密制度的监管落实;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安全以及日常管理与维护,同时具体操作网站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五条  网站的综合信息栏目主要包括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在线办理、政民互动等,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开展实时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实时动态互动、及时业务办理等。在线办理由业务科室提出需求后,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服务配合;政民互动由信息中心负责将局长信箱、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信息整理交党政办公室,呈报领导审批到具体业务科室及时办理,最后形成的回复或处理结果按程序审签后,由信息中心进行网上回复发布。
          第六条  网站的责任栏目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办理等,由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对责任栏目进行及时的日常维护管理,提出责任栏目变更需求;收集、审核、发布责任栏目公开信息和综合类栏目的信息;与党政办公室沟通责任栏目信息的保密安全审查;对互动类栏目转办件网上咨询与投诉的答复。
          第七条  市属单位以及各县(区)信息报送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共同负责。综合类信息报送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接收审查后履行程序上网发布,业务类信息报送由各业务科室负责接收审查后发行程序上网发布。

          第三章  政务信息公开

          第八条  政务信息公开要注重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发布时效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即从信息发布日期向前追溯7个工作日内发生的信息为及时信息),尤其要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九条  法规政策、办事流程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原则上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上网公开不少于一条,年不少于二十条;市属各单位报送并在市局网站发布每月不少于二条,年不少于三十条;各县区局报送并在市局网站发布每月不少于三条,年不少于四十条。
          第十条  局党政办公室协调和督促各科室、市属单位以及各县区局做好信息维护和报送工作,对网站信息维护和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并进行定期通报。
          第十一条  局信息中心要及时、认真做好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工作。

          第四章  信息公开程序

          第十二条  凡是需要在局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保密安全相关规定要求,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要确保网上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十三条  网站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安全审查由局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同时网站管理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把好上网公开信息的审批管理程序关,不得违规上网公开发布信息或在审批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下上传信息资料。
          第十四条  需要上网公开信息的科室,信息底稿须先到局党政办公室审查信息保密安全,符合上网规定的再领取上网信息审查表,按照信息上网相关程序认真填写内容,再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签后由信息中心网站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上传公开发布。
          第十五条  局属单位和各县(区)局上报政务公开信息,综合类报市局党政办公室,业务类报送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查后,由党政办公室或各业务科室按市局上网审核程序发行手续。
          第十六条  局属单位和各县(区)局上报的政务公开信息同样必须由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上报时须同时上报单位领导签字的纸质文档以及校核准确的电子文档。

          第五章  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  对需要保密的重要文件、资料及数据严禁以明文方式网上传输。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范围包括:
          (一)带有密级的信息资料;
          (二)未经批准的敏感信息资料;
          (三)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资料;
          (四)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第十八条  确须上网公开发布的涉密文件或密码电报信息,必须经制发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审查同意后,严格履行解密审查程序,删除密码电报报头等电报格式,再进行公开发布。严禁擅自变更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后公开发布。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上网公开发布资料信息实行专机操作、专人负责。未经同意,网站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同意其他人员使用网站管理操作电脑及网络设备。
          第二十条  对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违反政务公开发布信息相关规定造成严重违规和涉嫌泄密,将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第二十一条  各科室不得越权使用信息维护功能,不得冒用其他科室或个人名义发布信息。
          第二十二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网站信息维护管理的;
          (二)发布不完整、不准确,甚至是虚假信息的;
          (三)对互动性栏目的咨询、投诉等相关内容未及时处理的;
          (四)其他不利于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的情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二O一五年三月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局党政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