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紧抓“基金安全管理”和“提高服务效率”两个方面,构筑“四道防线”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自查。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各镇政府落实城乡居保工作情况。实行镇长负责制,加强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逐人核实身份信息,查实违规操作等问题。2014年累计查出虚报冒领121人,并及时追回基金7万余元。
二是加强沟通。各镇自查工作组在开展自查工作中,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镇每日将自查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县上就存在问题进行研判及时进行指导,妥善解决各类问题。同时,对好做法好经验县内推广,推动全县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察。县上成立由县政府督察室、监察局、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工作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县城乡居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存在不足和问题,敦促各镇抓好城乡居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实。
四是加强内控。坚持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全面梳理现有制度规定,及时修定完善基金管理、内部控制、稽核等制度,推动城乡居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切实做到“三个分离”,即业务办理与基金管理相分离,业务人员与复核人员相分离,征缴与待遇支付相分离,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