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为了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我市及早谋划、扎实部署、统筹安排,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推进,2015年春节前夕按期完成提标工作。共为299804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提高部分养老金3297.77万元。
一是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尽快制定调待方案,及早动手,尽快启动调待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积极引导各县区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利用村(居)“两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此项惠民政策。
三是摸清底数,提供数据。安排各县区对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2月底期间的待遇享受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审核,测算所需资金,为提标发放做好前期数据准备。
四是积极协调,落实资金。积极与省人社厅、县居保办联系对接,上报各县区提标人数、发放资金数,于5个工作日内将城乡居保提标资金协调到位,同市财政局密切沟通,及时向各县区予以拨付。
五是积极学习,调整系统。在进行资金测算和月报数据处理的同时,积极联系省社保局、长天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调试完善城乡居保信息系统模块,并在系统内反复学习和研究,确保短时间内熟悉调整模块。
六是加强检查,确保发放。市居保办成立了待遇落实检查专项检查组,对个别县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阅资金拨付凭证、信息系统待遇发放、代发金融机构上账明细、进村入户查看享受待遇人员存折等相关资料,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