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镇安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落实《365体育亚洲唯一_be七365_体育365投注官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严把“三关”,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14年底,镇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县域境内的37项工程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217份,34家施工企业承建的45项工程缴纳保证金共计1009.7052万元。
一是严把“入口关”。 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夯实责任,严格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工程建设许可的前置,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到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工程中标备案等手续,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工程,工程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工程验收,有效促进了保证金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严把“程序关”。 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镇安县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办理程序》、《镇安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程序》、《镇安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程序》等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缴纳保证金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确保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规范运行。
三是严把“退出关”。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持工程竣工报告、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等书面资料到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登记备案,再经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此信息及举报投诉电话在施工现场公示后,可办理申请结算和退还保证金相关手续,充分发挥了工资保证金的实际效用。(镇安县人社局 温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