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在居保基金稽核监察方面大胆创新,加强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实行县上统筹安排、镇上组织实施、村上配合的三级管理体系,采取四项措施,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稽核监察平台,防止居保基金“跑冒滴漏”。去年以来,共计实施资格认证年鉴两次,稽核漏报死亡58人,进行日常稽核检查60余次,受理居保投诉100余起,共计追回714人重复领取待遇9.5万余元。
一是完善制度、加大宣传、统筹安排稽核工作。县居保办依据社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基金管理、稽核与内控、待遇发放等十项制度,确保稽核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运用手机平台、广播电台,发放宣传手册和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等多种方式方法,对经办规程等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常识进行宣传,确保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统筹安排资格认证工作,做到年初有要点、阶段有安排、期间有检查、结束有总结。做好全县日常稽核抽查工作,每季度最少抽查5个镇,每年每镇至少抽查两次以上。
二是认真组织稽核,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镇社保所根据县上统一安排,指导组织实施全镇资格认证工作,严格清查虚报冒领现象。将集中认证和上门认证相结合,既做到不差一人、不漏一户,又保证方便群众、为民服务。按时定期做好对信用社居保待遇按时拨付、足额发放的月度稽核工作,走村访户检查待遇发放情况。积极联系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审查到龄、死亡月报情况,防止发生虚报冒领现象。
三是积极配合、相互监督。村委会、村协办员积极配合县、镇工作人员资格认证、稽核检查工作;对到龄、死亡月报实行公示制度,由村民相互监督,并推行月报情况工资挂钩制,从源头上杜绝虚报冒领现象。
四是发挥部门协作、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与养老经办中心联系,加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信息筛查比对力度,及时处理重复领取待遇现象。同时与县财政、县信用社按时对账,确保养老待遇能按时、足额发放。(丹凤县居保办 宋堃 市居保办 梁晓宇)